南北校区通勤车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0-12-29 点击数:

南北校区通勤车由南校区管理办公室统一调派,经营、管理、运行分别由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西旅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承担。

南北校区通勤车专供在南北校区教师上课及教职工上、下班使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各协会组织的活动用车,由各用车部门自行解决。

通勤车驾驶人员分别由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西旅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选派技术优秀、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服务态度良好的人员承担,并持证上岗。

通勤车应按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制定的乘车时刻表准点运行,为保证准时、安全,原则上中途不准停车。同时,要求每辆车上配有明显标志,注明该车停靠点。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不准私自将车辆交外人驾驶。要经常保持车内、外卫生。遵守交规,安全行车,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应严格按照通勤车时刻表发车,如发现由于驾驶员的原因耽误上课等,学校对承运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通勤车在运行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资产管理公司和西安西旅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责各自解决。

通勤车在运行期间,教职工如有问题和意见可向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反映,由南校区办负责与资产管理公司和西安西旅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协商解决,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与驾驶人员争吵。

通勤车的运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南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核算。

南校区管理办公室

二0二0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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